住户占用公共停车场收费 社区居委会:因没有执法权无法制止该住户私自收费的行为

西江都市报 2020-09-12 06:5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林丹莉) 本报8月29日刊发《公共停车场 免费变收费》报道,反映了万秀区步埠路新富里的公共免费停车场被一户居民私自改为收费停车棚,居民多次到社区居委会反映,但一直未得到解决。9月10日,记者对此问题进行走访了解。

当天,记者在步埠路新富里94号居民住宅楼见到,该居民楼右侧空地上搭建了一个停车棚,里面停放着几辆两轮车,其中一些电动车正在使用停车棚内的充电插座进行充电。而在距离该停车棚10多米外,还看到一个面积更小的停车棚,但该停车棚内未设有可供电动车充电的充电装备。

记者在该居民楼走访期间,遇到了一名住户。该住户表示,在这个停车棚里停车需要收费,居民楼里不少住户的电动车都停放在那里,如果需要给车辆充电,收费标准为每月40多元,而这些费用均交给居民楼里一名姓陶的住户。

随后,记者找到了负责停车棚收费的陶姓住户。当记者问及停车棚所属地块是否属于其个人所有时,该住户称,他在新富里居住了20多年,此前这里就有停车棚,且一直由他个人来管理。他还说,该停车棚是为了给小区的居民提供方便,每次车辆充电只需交几元即可。

针对此事,记者向三云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社区负责人说,经核查,新富里94号居民楼旁新建的两处不锈钢停车棚均属于棚改项目配套的公共便民设施,不属于私人所有。关于公共免费停车场被其中一个住户私自改为收费停车棚的问题,社会居委会此前也曾接到居民的多次投诉,工作人员也曾到实地入户调查情况,但在调查过程中,许多居民不愿意实名证明该住户存在私自收费的情况。

虽然陶姓住户无法提供停车棚的相关办证手续证明,但由于社区居委会没有执法权,不能制止该住户私自收费的行为,只能进行多次劝导,因此效果不佳。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由居民自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以业委会的名义主动收回停车棚的管理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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