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检察院:用“四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广西日报 2020-06-16 06:53 大字

本报梧州讯(记者/梁乾胜通讯员/刘中华)“你们工作做得很细,没想到会这么周全!”近日,小陈的老师感动地说。13岁的小陈母亲早逝,并受到父亲的侵害。案发后,刚成年的兄长要带其外出打工,但小陈理应接受义务教育。梧州市检察院多次找小陈哥哥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小陈的监护权和教育问题。经多方努力,小陈终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近年来,梧州市检察院以打造“叶子花开”品牌为抓手,用“四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一是用“真心”帮扶,对像小陈一样的未成年被害人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开展心理疏导,抚慰其心理创伤,寻找合适的“家”。二是用“爱心”执法,落实特殊制度、用足从宽政策,感化、挽救犯错未成年人。三是用“精心”普法,精心密织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网,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量身打造法治课堂。四是用“公心”监督,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近年来,梧州市检察机关共对16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8万元;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近150次,帮助他们早日走出被侵害的阴影,该检察院也被评为“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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