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还暴力抗法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十日

西江都市报 2020-01-21 06:37 大字

本报讯 1月19日,男子莫某彬在圩镇街道上占道经营,面对整治工作人员的劝导,不仅不配合,还挥刀相向。最终,莫某彬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日下午,龙圩区新地镇党委、政府组织多部门在新地圩镇开展整治“六乱”工作。其间,工作人员发现莫某彬正在新地农信社对出街道占道摆卖水果年货,影响了街道正常秩序。工作人员上前对莫某彬进行劝导,要求其搬离。但是,面对劝导,莫某彬不仅不配合,还拿起饮料瓶砸向工作人员,并抽出刀具威胁工作人员。见状,其他工作人员马上对莫某彬进行劝阻并报警。接报后,新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莫某彬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过派出所民警的调查,莫某彬对其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莫某彬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黄秋榕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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