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管控工作 商家不再进烟花爆竹货品 禁燃区内年货商店主动拒绝售卖烟花爆竹

梧州日报 2020-01-13 06: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今年我们店不销售烟花爆竹了,而且市区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你也别违规燃放哦。”1月12日上午,枣冲路一家小卖铺的老板梁先生向一名欲购买爆竹的顾客说道。近段时间,通过入户宣传、警示教育等方式,越来越多市民了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从而提升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意识。

当天,记者来到旺城广场、两广市场、枣冲路一带的年货销售店铺及小卖铺走访。春节将近,很多售卖年货的店铺已经将对联、红灯笼等节日用品摆放出来,供市民挑选。记者走进两广市场一家年货商店咨询,该店工作人员柳女士介绍,此前已经有执法人员到店铺进行宣传,向商家们解读《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明确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事项。目前,店里已经没有烟花爆竹销售,就连“仙女棒”“摔炮”这类的小型烟花爆竹也一律不再销售。

除了专门销售年货的店铺,很多小卖铺也拒绝销售烟花爆竹。记者在枣冲路一家小卖铺走访发现,店铺内有节庆挂饰、红包、春联等物品销售,烟花爆竹的“身影”已经无踪。小卖铺的老板表示,随着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执法力度的加大,很多商家都已经不进烟花爆竹货品了,转而销售其他的节庆年货。

据了解,从1月1日以来,市公安、安监、生态环境部门每天都会派出执法人员开展路面巡查与宣传,对有可能销售、存放烟花爆竹的各类商铺进行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工作,提升市民的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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