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实施分级管理 目的是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

梧州日报 2019-11-29 06: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师蔚)11月28日,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召开“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绿化设施分级管理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绿化设施分级管理方案》(以下简称《分级管理方案》),园林绿化管理权力责任将下放,扩大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和权限,进一步增强城区政府城市管理功能,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

《分级管理方案》共3章12条,包括基本原则、城市市政和园林绿化设施分级管理实施内容、附则等章节以及附件,明确了园林绿化设施和市政设施分级管理的责任主体、权责范围等内容。

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目前,城区范围内仅市政道路绿化面积都已达77.3万平方米,行道树9.51万株,在实行分级管理之前,市区道路绿化主要由梧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处负责管护。但原有的园林绿化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跟不上发展速度的问题日益凸显。

《分级管理方案》对建成区公共绿化管理进行分级划定,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红线宽度>10米的城市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及市管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由市级管理单位负责进行管理养护。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红线宽度≤10米城市道路绿化及小街巷绿地,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城区负责管理养护。《分级管理方案》还明确了非公共绿地的管理权责和范围。首先,居住小区附属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或由其委托管理单位按约定实施管养;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组织居民负责管养。居住小区附属绿地不仅仅是指建设在小区内部的绿地,还包括小区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用地部分的绿地。

在市政设施方面,截至2018年底,梧州市建成区有330多条道路,排水管渠402千米,各类桥梁20座,路灯、景观灯约7万盏,单靠市级管护单位力量,按照旧的管理体制,已不能满足市政设施管理需要。因此,《分级管理方案》明确指出,在城市道路及桥梁、涵洞、隧道和地下通道方面,市区建成区范围内、跨江大桥红线宽度>10米的城市道路及桥梁、涵洞、隧道和地下通道,由市级管理单位负责进行管理养护;若红线宽度≤10米,则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或所在城区由所在城区负责管理养护。

在排水设施、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方面,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上的市政排水管渠、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设施,由市级管理单位统筹管理养护。

新闻推荐

大胆!跟踪盯梢交警暴露执法动向 四名男子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陈雨燕通讯员韦赛强冯灵政)11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交警部门对四名阻碍执行职务的男子实施行政拘留5...

梧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梧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