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 需三方齐心协力

西江都市报 2019-09-19 06:40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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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尚坤

早前,《梧州日报》报道,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梧州的部分餐厅食肆没能很好地实行室内禁烟,市民在餐厅内吸烟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餐厅内充斥二手烟,损害其他食客的身体健康。不少市民呼吁食客们提升自身素养,勿在公共场合或空调开放的空间内吸烟。笔者建议餐厅管理者及相关部门应联手制定并落实相关措施,杜绝这种在餐厅内随意吸烟的行为,还市民群众一个舒适的就餐环境。

据了解,自2011月9日起,我国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2012年3月,《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办发〔2012〕43 号)下发。但目前梧州市确实存在部分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究其原因,有控烟工作存在很大的阻力和困难,公众对公共场所控烟的相关法规还缺少一份敬畏,经营者对于控烟普遍存在畏难情绪。笔者认为公共场所全面控烟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齐心协力。公共场所禁烟是一项持久的全民运动,禁烟应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烟草危害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工作人员应及时劝阻、制止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的行为。为照顾部分烟民的需要,可设置室外吸烟区,同时设置好引导标识,并在吸烟区设置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教育标识等。

积极推动创建无烟环境。如创建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学校、无烟企业、无烟餐厅等,机关企业事业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公共场合的禁烟令,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与普通民众认为“别人吸烟是人家的事,不应去管这些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有一定的关系。针对目前状况,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出台更为严格的禁烟令,明确商家责任,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成立志愿者队伍并鼓励市民主动劝阻和制止破坏控烟规定的行为人,更好地营造和谐控烟、有效控烟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梧州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更好地履行劝阻吸烟的职责,充分发挥好公共场所的服务员、保洁员等人员的作用,让他们做好兼职“控烟劝导员”,做得好的给予相应奖励。而不履行规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该承担行政处罚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大控烟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并完善禁烟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巡查制度、考评制度等,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共场所单位禁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督促落实公共场所禁烟管理措施,对公共场所重点单位禁烟工作纳入月度考核。严格执行控烟奖惩制度,要做到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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