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预防总比事后补救好
鸳江杂谈
■黄国明
8月10日,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城西派出所对出路段因道路施工戳破了供水主管道,导致自来水飞溅而出,现场水流成河。又见施工挖破水管,施工单位为何不在施工前了解清楚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每次出问题,总是要由市民来承担后果。我们的道路施工如果工作再细一点,责任心再强一点,这样的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民生无小事,事前预防总比事后补救好。
尽管事发后,现场有多名抢修人员迅速开展抢修作业。但笔者认为,施工挖破水管,说到底是施工单位不负责任的表现。当前,梧州市正在大搞城市建设,工程多项目多,因施工挖破地下管线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路面修复后凹凸不平的现象也存在,导致市民正常生活受到诸多影响。
类似这种状况,管理无序,缺少科学合理整体规划的工程施工,怎一个“乱”字了得。一个城市的道路是否完整畅通,事关城市档次和品位,反映这个城市规划建设以及管理的能力水平。更为重要是,我们应该把民生需求和着重点放在第一位,必须是事前预防,而不是把重心放在事后补救上。
梧州市开展的“对标先进,又好又快”活动,旨在推动广大干部和各部门大力践行“海纳百川、力争上游”新时代梧州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在全市审批、办事和服务事项中,与全国、全区对标,做到同类事项、相同时间、先进地区能做到的,在梧州不仅能做到,而且要做得更好更快,群众更满意。在我们身边,不乏先进,不缺标杆,关键是如何带着问题学,学习是否收到实效?
笔者认为,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熟悉施工范围地下管线的埋设情况。手续不清,情况不明者,不予施工。无论是水务公司,还是燃气、移动通讯、供电部门等,都应该把各自预埋管道或通讯、供电电缆的地下位置,在必要的位置设立醒目标识牌告知大众。同时,各相关单位还应该把地下管道线缆的信息数据,上交至市政管理部门统一存档管理,为日后道路正确施工提供清晰信息。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听从预埋管道单位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这样可减少诸多麻烦,规避各类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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