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 一驾驶员被行政拘留5日,是梧州市首例

梧州日报 2019-08-17 08: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李强)无证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载客上路,8月15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对一名三轮车驾驶员处以罚款并予以行政拘留5日。该案是梧州市首例因无证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当前,市交警部门结合“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工作要求,在城区开展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两轮车非法加装顶棚、三轮车违规上路等交通乱象进行整治,并严厉打击各类涉牌涉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万秀交警大队民警在太阳广场对出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停靠在路边,疑有揽客嫌疑,于是上前展开执法。执法过程中,驾驶员谢某向执勤民警交代,她于2017年11月购买了该辆电动三轮车用以载客,而自己没有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件。

经鉴定,谢某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已属于机动车范畴,而谢某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件,其行为已经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车。8月15日,万秀交警大队依法对谢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万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健锦介绍,超标电动三轮车因超过国家相应标准,导致车辆安全性能严重降低,用于非法营运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呼吁市民,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请不要乘坐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的三轮车。

记者了解到,针对三轮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部门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整治方式亦从针对性的整治行动转变为常态化的日常工作整治,形成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市交警部门针对三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闯禁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共查扣三轮车32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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