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限时办结 11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
本报讯(记者 梁萍)日前,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按照方案,梧州市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推动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统一”。
方案明确,要全面梳理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介入服务,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事项,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事项不得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对工程施工设计的临时用水用电、道路挖掘、占用道路(或绿地)、迁移市政基础设施等事项以及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报装服务,可以提前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单位)可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制”的方式,进行联合审批或并联审批。
方案指出,要规范审批事项相关要素,形成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编码、依据、类型和审批时限,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多方案合审、施工图联合审查、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做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方案要求,到今年11月底前,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建成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审批系统和信息数据平台。到明年11月,配合自治区做好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据悉,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多个职能部门集中开展联合审批;市住建局建立项目库,推进信息共享,引入中介服务,推进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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