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绿水青山 重在履职扛责
■黄国明
7月17日,《梧州日报》一篇“‘河长制’名符其实结硕果”的报道,着实让人高兴。据报道,今年以来,梧州市重点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1269名河长和6名湖长守水有责,用心留住一方清水,成效显著。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梧州市进入全国水质最好的30座城市榜单,排名第五;据全区通报,梧州市江河湖库“清四乱”工作销号率排前三名。如此成绩令人欣慰无比。
2016年11月,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自治区反馈督察问题清单,涉及梧州市的问题共有9个,其中有全区共性存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问题,以及梧州市存在的城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治理问题。
知耻而后勇。市委、市政府对江河涉污问题非常重视,立行立改。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6个园区管委会、31个市直职能部门签订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以及《梧州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调度通报及预警实施方案》,将减排任务分解,明确职责与目标。
“河长制”的推行为梧州市确保“河畅水清”起到关键作用。2017年9月,梧州市推行“河长制”,定目标、建制度,一张张路线图、时间表密集出炉。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由“见河长、见机制”转向“见行动、见成效”,绿水保护成效初显。今年,全市完成机构改革后新调整了19名总河长、132名河长,已全部按要求到岗履责,他们在位、谋事、出成绩,见成效,着实为确保梧州市“河畅水清”、建设“绿水青山”家园做出突出贡献。
在梧州,“河长”在其位谋其政。当“河长”们“黄袍”加身之时,就是他们履职扛责之日。梧州市水系发达,河网密布,广西境内85%以上河流水量汇集于此,拥有大小河流397条,这是实实在在的客观事实,需要众“河长”的长效管理和艰苦付出才能确保“河畅水清”。试想,农村农药化肥的囤放管理和合理使用,江河堤坝、水库围堰的查漏补缺,工业“三废”的排放和沉淀过滤处理,市民生活污水排放和澄清处理等等,哪一项工作不是“河长”们挂齿操心之事?哪一项疑点难点问题,不是“河长”千方百计现场解决?在梧州市弘扬“海纳百川、力争上游”新时代梧州精神中,在开展“对标先进、又好又快”活动中,正是他们的尽职履责、扎实工作,彰显了新时代梧州好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标杆作用;通过努力工作,展现了他们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的工作本领,这样的好干部,是值得我们信赖和称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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