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涉农违法犯罪的“老赖” 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向涉案人员开具翻倍罚单
本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曾朝斌 唐英隆)近日,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向两名拒不缴纳罚款的涉案村民开出双倍金额的新“罚单”,处罚金额共计3.249万元。
该支队负责人介绍,在近期的执法行动中,长洲镇竹湾村村民梁某和龙湖镇新民村村民李某,因非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私宰)被立案处罚。由于梁某和李某一直拒绝承认行政处罚及缴纳罚款,被长洲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最终两人除了要补缴罚款本金以外,还要缴纳一倍本金的高额加处罚款。
近年来,涉案人员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逃避执行的情况,逐渐成为农业行政执法的新难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够拓宽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渠道,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涉案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且不履行义务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向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处罚本金外,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天需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另外,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共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扫雷行动8次,排查私宰窝点45个(次),打击私宰点3个,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4起,共查扣私宰肉732.8公斤,抓获涉案人员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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