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开具 长期居住证明?

西江都市报 2019-05-18 09:06 大字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近日,本人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开具长期居住证明,被告知要到公安部门开具居住证明。请问如何才能开具长期居住证明?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广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公民依法申报居住登记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三个城区)提出,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及居住地住所证明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公民需出具居住证明的,公安机关审核后应依法出具。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明是全区统一格式,居住证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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