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平台奖励投诉举报 梧州市印发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方案

梧州日报 2019-05-17 11: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柳双 通讯员 徐斌)5月14日,梧州市印发《梧州市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监督反馈渠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机关办事服务审批质量及效率。

根据《方案》要求,该平台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市投资促进局投资投诉中心负责平台运行管理。主要受理梧州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或者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的;服务办事审批事项与先进地区相比“不好不快”,没纳入整改的或已纳入整改但整改不到位的;工作人员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企业和群众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投资者在开办企业和项目报建审批、落地实施、投产运营等过程中,认为被投诉人损害其合法权益,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

该平台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5月至12月。投诉人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其中:投诉热线为0774-3831000;网上投诉可访问“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zhou.gov.cn/),点击“互动交流”栏目,登录“政府信箱”留言;投诉信箱为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洲区三龙大道99号)一楼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信件投诉邮寄地址为市发展和改革委106室(长洲区新兴三路1号)、市投资促进局投资投诉中心(长洲区新兴三路18号);电子邮箱为wztzts@163.com。投诉人投诉时需同时提供以下信息:投诉举报事项、事实,及其依据的理由;被投诉方的姓名、职业、单位名称;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便于受诉单位查证处理的有关资料。

《方案》还规定了受理登记、投诉件转办、督查督办、投诉举报办结等处理程序及奖励办法。投诉处理机构对投诉案件应及时登记,建立投诉事项台账。自受理投诉起20个工作日内,被诉单位在作出处理的同时,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方。此外,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企业积极参与梧州市营商环境优化与治理,举报人投诉举报损害梧州市营商环境并被认定属实的,将给予200元至3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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