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宜居城市建设 优秀范例名单公布 梧州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型绿色建造两个项目入选
本报讯 (记者 吴艳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近日公布2018年“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评价结果,9个项目被授予“2018年全区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名单”,梧州市棚户区改造范例项目、梧州市新型绿色建造范例项目入选其中。
据了解,2014年~2017年,梧州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60532套,棚户区改造任务量居全区首位。2016年~2017年,梧州市本级棚户区改造共征拆房屋7628套。其中,百花冲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于2015年3月,工程征收房屋1273套,两期同步实施征拆工作,总投资4.009亿元,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另据了解,梧州市充分利用处于夏热冬暖地区、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的资源优势,在建筑领域大规模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于2012年获批成为国家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2015年底,梧州市通过了自治区专家组对本市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的验收,在整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期,共完成23个项目、261.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设示范面积。同时,梧州市还摸索出一条涵盖太阳能光热、江水源热泵、地下水源热泵等多种技术形式的再生资源应用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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