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实施后 未上牌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政策实施后,原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还没有上牌的怎么处理?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在4月15日之前已经购买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且列入广西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不含本数)的,车主可在2019年6月15日前(不含本数)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销售发票开具在2019年4月15日之后的,车管部门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只办理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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