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块钱的车费要价二十块 市交通部门近期收到群众举报29起,查证处理1起

西江都市报 2019-04-12 22: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邓发浩 通讯员 陈湘瑜)今年3月,梧州市交通部门推行出租车违规行为举报有奖制度。截至4月11日,该部门共收到群众关于出租车司机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29起,其中查证处理1起。

梧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安全稽查科的工作人员文女士表示,从奖励制度发布之日起至4月11日,共收到关于出租车司机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29起,目前查证处理1起,其余投诉举报在查证核实或行政复议的程序中。投诉举报的内容大部分涉及出租车司机拒载或不打表等违规行为。

3月中旬,一名举报人打电话至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称:“昨晚,我从御山帝景乘坐出租车前往梧州毅德城,到达目的地后,车上的计价器显示车费为11.8元,司机却收取20元。”随后,市交通部门调查了涉事出租车的行车轨迹,查证该出租车当晚从御山帝景驶至梧州毅德城的营运事实,结合举报人提供的手机支付凭证,确认涉事出租车司机的违规行为,对该司机作出停班教育,以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文女士介绍,其余28起投诉举报中,举报人都只是提供了出租车的车牌号、违规时间、违规地点,无法提供更多的有效证据,因此工作人员难以查证。她提醒,群众乘车时若遇到出租车司机违规行为,应注意索取发票,或者保留手机支付凭证、乘车时录像或录音证据,便于举报维权。

根据《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试行)》,市民举报市本级出租车司机拒载、议价、途中甩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违规经营行为,经查证后可获100元奖励。群众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774-12328)或电子邮箱(wzygajk@163.com),以及邮寄信件(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20号12楼梧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等方式,举报出租车司机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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