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托管机构亟待规范和监管
卓尚坤
近日,有网友在“梧州零距离”微信后台报料,称卡地亚小区一些业主与小区内午托阿姨发生较为激烈的冲突,已持续多天,业主们拦在小区北门,阻止午托班学生和阿姨进入,造成现场混乱,担心给学生们带来伤害。
生活中,许多上班族与务工经商者无暇顾及孩子放学期间的管理,家长的上下班时间与学生的上下学时间不同步,加上城市的范围正在日益扩大,很多学生上下学离校都比较远,出于孩子上下学安全等因素的考虑,家长都希望孩子在放学后有人管理,因而学生托管机构顺应家长的需求,而迅速兴起并逐渐形成规模。然而,大多数的托管班都是由个人直接租用小区的民房经营,没有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且在环境卫生、消防、食品安全等各方面的监管都存在缺位的现象。在此笔者认为,对待学生托管业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去封杀,而是要加强和规范“托管班”的管理,给孩子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让托管业向着有利民惠民的方向健康发展。
因此,笔者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成立托管机构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出台具体的指导规定,对场地面积、学生人口容纳率的标准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托管机构置于360度监督之下,督促其提升办学条件,规范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食监、消防与卫生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城区各个小学课后托管班的监督管理,制订相应标准和规范加强饮食安全监管,禁止不合格者开办小学课后托管班并提供餐饮服务。此外,还应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加大扶持力度,引导规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立托管中心,开展托管服务。建议政府把托管事业作为社会福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和社会作为公共服务的投入者,将经费用于托管机构的设施建设和托管费用上,不仅减轻家长的负担,还改善托管机构的条件。由政府提供办公地点,聘请社区志愿者或者退休教师、医务人员经及热爱教育事业的离退休人员开展托管服务活动,还可以利用梧州市各社区已有的道德讲堂、社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资源丰富孩子们的生活。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探索校内托管的服务的新模式,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建立标准的食堂、午休室,成立专门管理队伍(生活老师)开展课后校内托管服务,经费可由政府购买服务或家长自付解决,也可寻求有资质的法人实体与学校合作开办校内托管服务,或是采取民办公助、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各类校外托管机构,共同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促进学生校外托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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