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差价倒卖烟花爆竹 聚福茗城小区内一士多店店主被行拘十日

西江都市报 2019-02-19 15: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廖敬生)近段时间,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梧州市万秀区警方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违规销售、燃放行为的巡查力度。2月17日下午,梧州市公安局角嘴派出所(合署)在聚福茗城小区内的凤旺士多店查获店主非法买卖、储存爆炸性物品。

当天14时许,梧州市公安局角嘴派出所(合署)民警在巡逻中接到群众报称,万秀区富民三路聚福茗城小区内的凤旺士多店有人销售烟花爆竹。接报后,派出所民警与万秀区安监局执法力量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前往查处。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店主徐俊强在凤旺士多店内存放有一批烟花爆竹。经清点,这批烟花爆竹含火药量12公斤,价值约2000元。

随后,警方依法将徐俊强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调查中,徐俊强称,其于2月4日途经龙圩转盘时发现有人销售烟花爆竹,遂起贪念想赚一些“过节费”,于是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下购入了3000余元的烟花爆竹,待春节期间销售以赚取差价。让徐俊强没想到的是,此举没赚到“过节费”,反而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事后,徐俊强对其非法买卖、储存爆炸性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由于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万秀警方对徐俊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统计,春节期间,万秀警方联合城区安监、环保、城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5次,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治安行政案件24起,罚款26人,罚款金额3700元;劝阻群众340多人;收缴烟花27箱,爆竹82头,礼花弹8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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