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群众知晓率执行率 多部门加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

梧州日报 2019-02-03 09: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郑钰榆)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梧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连日来,市环保、公安等部门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渠道进行宣传,深入群众、社区、校园等地,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治大气污染宣传工作,提升广大群众对“禁售禁燃”、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知晓率、执行率。

2月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精心制作了6万张严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卡片,陆续发放到机关单位、各大企业、沿街店铺、过往行人手中。卡片上面不仅提醒市民春节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还印有三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过这些温馨提示卡片,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并注意节日期间的安全问题。

“监测显示,烟花鞭炮燃放会使局部空气中的PM2.5和二氧化硫瞬间升高三至五倍。”市环保监测站工作人员说。因此,市环保部门倡议过年应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树立环保过节理念,低碳安全文明过年。

为了营造良好宣传效果,近一个月来,各城区政府以及市环保、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居民小区、主次干道和人员密集区等地点悬挂“请勿燃放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减少空气环境污染”等宣传横幅,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市民倡议书》《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梧州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等,引导辖区居民自觉做到禁止燃放。市教育部门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将此信带回家给家长进行一对一的宣传,使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据了解,春节期间市环保将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各个环节的基础上,加大监测通报频次,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禁燃”工作,强化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监测,密切监控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做好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工作,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布预警,及时向公众通报相关情况,引导公众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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