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了业委会却不能备案 龙圩区城东社区:没有得到市相关部门授权办理小区业委会成立事宜

西江都市报 2019-01-31 15:07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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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报料 记者跑腿

本报讯(记者 纪荣兰)近日,有网友在梧州零距离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称龙圩区碧水云居小区通过业主大会选出了业委会,但去龙圩区相关部门备案的时候,没有一个部门愿意给予审查盖章备案,并告知暂时不办理业委会备案手续。“小区成立业委会是国家鼓励的一种小区自治自管的行为,为什么有关部门不给予办理业委会备案呢?”网友提出了疑问。针对此事,记者进行了走访。

1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龙圩镇沿江路160号的碧水云居小区了解情况。只见该小区外墙、小区车库电梯口等位置都悬挂有红色的横幅,写着“祝贺首届业主大会11月28日圆满成功”等字样。而在小区的公告栏上,也贴满了有关业委会选举的相关资料。其中,时间最早的一份,是2018年4月28日关于申请成立业委会的报告,最新的一份则为2018年11月3日,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该小区A单元的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也不清楚小区的业委会有没有正式成立。只知道张贴了相关公告,部分居民被召集去开会、投票。“有一段时间内,相关的动作比较多,但近段时间好像又停止了,没听见什么消息,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李先生说。

针对网友提出的成立了业委会但不能备案的情况,记者来到龙圩区城东社区进行了解。城东社区方面表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小区成立业委会必须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申请后,应当及时告知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筹备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事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收到告知后,在县级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社区居委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然而,由于龙圩区建设局没有得到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办理小区业委会成立事宜,因此,镇政府没有得到龙圩区建设局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社区方面更无从协助镇政府处理相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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