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人员常驻路边 周边居民呼吁救助 龙圩区民政局:民政部门只能对其进行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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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纪荣兰)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反映,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103号居民楼对出街道长期住着一名流浪人员,该流浪人员常常将捡回来的杂物堆放在街道两旁,使得周边环境较为脏乱,给周边居民造成困扰。该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该名流浪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1月28日,记者来到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103号居民楼附近了解情况,只见该居民楼单元门口走廊角落堆放着一堆杂物,居民楼对出人行道堆放有箱子、凳子、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等物品。在这堆物品旁,一名六七十岁的男子躺在一张长椅上对着过往行人呵呵笑,不时自言自语。该男子头戴一顶黑色帽子,身上衣物较脏。
“这名流浪人员‘住’在这里几年时间了,晚上就睡在居民楼走廊下。他喜欢喝酒,一喝酒就敲击锅碗瓢盆,或者对过往行人大喊大叫。”住在龙城路105号居民楼的陈女士表示,这名流浪人员有一辆三轮车,他经常到处捡垃圾,凑够一定数量就拿去卖。
“他腿脚不太灵活,经常有爱心人士拿东西来给他,并为他的脚消毒,也时常有人拿食物接济他。”龙城路105号居民楼一间临街商铺的经营者钟先生表示,不知道流浪汉是哪里人,经常看见他在街道上用捡来的木柴生火煮饭喝酒,别人碰他的东西,他就会动手打人。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这名流浪人员给周边居民带来不少困扰。受访居民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对这名流浪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针对流浪人员扰民的问题,龙圩区民政局方面表示,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且流浪乞讨人员愿意入站接受救助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救助服务。
龙圩区民政局方面表示,该局曾多次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对该名流浪人员进行救助。因言语不通,流浪人员只用摇头表示不愿意接受救助。由于民政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对不愿入救助站的,民政部门只能对其进行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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