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团年饭变团年“烦” 梧州工商部门发布春节餐饮消费提醒
本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周贤军 陆宏敏)年关将至,市内各大酒楼、餐馆、私房菜馆、火锅店纷纷推出各式团年宴席,吸引顾客。1月25日,梧州市工商局做出关于团年饭消费的提醒,希望市民预订及享用团年饭时注意明确用餐时段、菜单等内容。
梧州市工商局消保科有关负责人周先生介绍,在历年春节期间,工商部门都会接到一些关于团年饭的消费投诉。市民张女士曾对商家设置团年宴席用餐时限的做法进行投诉。张女士在市内某酒家预定年夜饭时,没有和商家明确用餐时间。到了消费当晚,张女士一家在晚上6点入席,结果却被餐馆老板告知距离用餐时间结束只剩下一小时。原来,商家在安排团年宴席时,设定的用餐时间为傍晚5点至晚上7点。本应该热热闹闹的年夜饭,却让张女士一家吃得闹心又仓促。
就团年饭优惠活动的前置条件,市民也要向商家咨询清楚。“曾经有消费者向我们投诉,说酒店里明明立着‘菜肴8折’的宣传牌,可结账时消费者发现,餐费总共是1000多元但酒店只优惠了100多元。究其原因,是消费者点的多数是特价菜,无法打折。”周先生说。
总结本地历年来关于团年饭的消费投诉情况,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要注意这些消费事项: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骤增,一些食肆可能会实行错峰消费,因此消费者预定和享用团年饭时,一定要留意酒楼是否有用餐时间方面的限定;时令海鲜等菜品价格浮动大,一些酒楼、餐馆的菜单上不标注海鲜价格,或标注的“整桌菜价格”未包含时价菜的,不良商家会乘机加价;消费者在结账时要注意核对账单,避免酒店、餐馆以粗心大意为借口,多收消毒餐具、茶位、小食、纸巾的费用。
此外,市民在进行团年饭消费时还应保留消费凭证,如果发生消费争议且协商不成,应及时向工商或相关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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