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重病大病人群保障水平 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和56种国家谈判药品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西江都市报 2019-01-23 15: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邓敏思 吴柳琴)对于许多慢性病及癌症患者而言,巨额的医疗费用常常会让他们对治疗望而却步。1月21日,记者从梧州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提高重病大病人群保障水平,梧州市已经把城乡居民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和56种国家谈判药品治疗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让更多参保人员受惠。

最新变化:大病保障水平提高

梧州市社保局城乡医疗管理科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7年底开始,梧州市已根据有关政策及文件规定,陆续将自治区列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范围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近期,梧州市为进一步减轻慢性病、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把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和国家谈判药品治疗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据了解,原来纳入大病保险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只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5种。如今,包括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综合征等29种慢性病病种,以及56种国家通过谈判降价的特殊药品,都在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惠及更多癌症和慢性病患者。

网友提问:硼替佐米是否入医保?

日前,网友“黄培兰”在梧州零距离网络问政平台发帖询问,药物硼替佐米在广西是否已经纳入医保报销的范围?该名网友称,自己是农村的贫困户,家人需要用硼替佐米进行治疗,但这种药品一个疗程的费用需要13000多元,负担很重。

记者了解到,硼替佐米多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对于该网友的情况,梧州市社保局城乡医疗管理科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硼替佐米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但不是慢性病目录药品。对于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谈判药品,病人住院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该负责人还表示,若属于城乡居民慢性病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参保患者在选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取药,以及凭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到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处方共享药店购药,按医保规定报销。若属于城乡居民慢性病目录的国家谈判药品,参保人员则需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药品购药申请手续,再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和经办机构出具的购药证明到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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