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全市已提前发放救助金八千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陈素雅 通讯员 梁展)1月16日,记者从梧州市民政局获悉,近段时间工作人员通过排查低保及特困等社会救助对象的生活情况、发放生活救助资金等方式,保障梧州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近期梧州市气温普遍较低,并出现连续低温阴雨天气。各县(市、区)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办)及村委(社区)民政干部,对辖区内低保、特困对象的生活情况做入户摸排工作,特别是把特困供养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等作为排查重点人群,对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进行了解和做好记录。此外,工作人员还严格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火灾防控工作,加强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强化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物的安全管理,妥善安排好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取暖工作。
同时,根据自治区民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安排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梧州市各地积极部署并落实2019年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金提前发放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对象不挨饿、不受冻、安全过冬。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已提前发放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资金约8868.33万元,其中提前发放城乡低保金约7074.77万元,提前发放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资金约1793.56万元。部分县(市、区)民政局因专项配套资金未到位未能在2018年12月提前发放生活救助资金的,也已经与财政部门对接,预计2019年1月底前可提前发放第一季度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203.33元,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420.39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年人均5030.04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人均774.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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