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空棚改范围内直管公有住房 承租户可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或房屋安置补偿
本报讯(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黄超光)当前,梧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1月16日,记者从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获悉,为配合棚改工作,该中心正在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直管公有住房搬迁腾空工作,目前已搬迁安置了超1600户住户。而这部分承租户可选择的补偿方式有货币安置、房屋安置两种。
据了解,梧州市共有直管公有住房承租户6100多户,有近三成的直管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和四成的租户户数已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搬迁范围。随着近年来万秀区棚改项目的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已逐年减少。
据市公房管理中心资产部部长黄莹介绍,位于河东旧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工厂一路、新兴一路、富民、百花冲等片区的棚改项目范围内,分布的直管公有住房数量不少,如河东片区的分布在四坊井、五坊路、居仁路等路段。棚改项目范围内需要搬迁腾空的直管公有住房共有2453户,其中河西片区675户、河东片区1778户,目前已搬迁安置的为1618户。
在万秀区政府发布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征收公告后,直管公有住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承租户可自行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或房屋安置补偿,由直管公有住房出租人按签订《直管公有住房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时间先后,对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承租户给予签约奖励。此外,承租户还可获得房屋附属设施迁移补偿款,包括固定电话移装、有线电视迁移、空调移装等。
若选择房屋安置的承租户,申请者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租赁协议等材料,到市公房管理中心一层棚改资产部办公室,办理直管公有住房棚改搬迁业务后,再选择申请直管公有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若选择直管公有住房安置的承租户,在签订搬迁协议后可申请直管公有住房及办理相关的租赁手续。黄莹说:“目前剩余的直管公有住房数量较少、建设年代久远,主要分布于桂江二桥头、红岭片区等地方,且可挑选的房子均为高楼层以上的步梯楼。”鉴于现时的安置房源严重不足,市房产管理局与市相关部门已协调添置安置房源,如能够及时补充安置房源,搬迁工作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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