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处伤痕记录英雄本色 记梧州市公安局反盗抢机动车大队副大队长唐耀华
本报记者王春楠通讯员朱晓华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共产党员,一生要交三份答卷,一份交给社会,让群众有依靠,平时看得到、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关头豁得出;一份交给自己,当回首往事时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还有一份交给党,为党旗增光添彩。”这是梧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反盗抢机动车大队副大队长唐耀华的宣言。多年来,他凭着自己高超的刑侦技能,屡破奇案。
2015年8月,唐耀华被调到长洲公安分局新成立的合成作战室工作。他通过实践总结提炼出一套信息追逃法,多次在实战中发挥功效。
2015年11月8日,外地客商吴女士在梧州被盗一批物品,损失总价值2万多元。长洲公安分局合成作战室在唐耀华的带领下,通过技术手段倒查疑犯踪迹,很快发现嫌疑人的身影,随即前往伏击守候。当天晚上,唐耀华和同事在一栋居民楼楼道处找到嫌疑人的作案助力车,并蹲点守候。4小时后,一名前来取车的可疑男子被警方控制。经查,该男子正是盗窃吴女士财物的嫌疑人李某。
在唐耀华的身上,有咬伤、撞伤、摔伤等大大小小30多处伤疤,每一道伤痕都是和犯罪分子惊心动魄较量的记录。其中,最惊险的一次发生在2016年4月17日。
当日,正在参与侦破辖区一起命案、已连续工作10多个小时的唐耀华接到任务,对多起入室盗窃案的疑犯覃某实施抓捕。在抓捕过程中,覃某伪称自己“有艾滋病”并暴力拒捕,咬伤了唐耀华的左小腿。唐耀华顾不上处理鲜血直流的伤口,忍着剧痛制伏覃某后,才赶往医院检测医治。
唐耀华时刻牢记一名共产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教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五条禁令”,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做刑警,是我一生的追求。我多一份努力,社会就多一份平安和谐。”多年来,唐耀华共参与破获各类案件10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0多人,先后被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嘉奖2次,并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优秀刑警”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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