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健品后寻求退货一年无果 80岁老人在本报记者及市工商部门帮助下,7天后拿回退款
本报讯(记者 谢韵 实习生 朱叶静)11月26日,80岁的市民陈先生来到西江都市报采访部,诉说自己购买保健品后一年多来的艰难“退货历程”。12月6日,记者陪同陈伯来到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将此事反映至工商部门。7天后,陈伯终于拿回了2300元的保健品退款。
交易时没有票据只记工分
陈伯告诉记者,这个养生馆以“老年公社”为噱头,邀请老年人前去“签到”听课。每次听课,大家都会获得相应的“工分”,而“工分”可以兑换一些商品。陈伯说,听了几回课后,他也心动了,想买一些课堂上介绍的保健品。据陈伯回忆,2017年9月到11月,他在该养生馆先后购买了800元的纯羊奶粉、20瓶银杏胶囊共2800元、20盒益生菌粉共400元、19瓶鹿心血共2500元,所有产品合计6500元。交易时,该养生馆的工作人员没有给陈伯开具任何收据或发票,而是以“记工分”的方式进行登记、预交、购买。“我当时要求他们开收据及发票,可是他们不肯,我也没办法。”陈伯说。
记者在陈伯提供的“工分手册”上看到,上面记载有陈伯到该养生馆“签到”获得的“工分”,还记录了2017年10月陈伯消费了3640元,得到“工分730”。此外,还有一笔消费记录未登记具体日期,金额为3040元。
经协调老人拿回退货款
陈伯说,服用保健品后,自己和妻子都感到身体不适,于是想退货。本以为就算没有收据,但在“工分手册”上有记录,养生馆应该不会赖账。可陈伯拿着保健品向养生馆方面提出退货要求时,该养生馆的工作人员矢口否认陈伯所买的保健品是养生馆所售。“这个养生馆之前在河东片区,后来就搬去了河西片区。我就一直联系他们,可是始终退不了货。”陈伯说,无奈之下,自己只能到西江都市报采访部寻求帮助。12月6日,记者陪同陈伯来到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将此事反映至工商部门。
经过工商部门的协调,12月13日,陈伯拿回了部分保健品退货的款项。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陈伯说自己购买了6000多元的产品,但拿来退款的产品货价仅为3380元,因为有部分产品他已经使用,而有的产品已经或者准备过期,因而最终退款仅有2300元。但对于这个调解结果,陈伯表示满意。
该负责人表示,近一两年,像陈伯这样的老年人购买了保健品后又要求退货的消费纠纷越来越多。他建议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应该思量再三。此外,市民在购买保健品后,一定要索取相关发票、票据等,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后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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