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委托调解 巧妙化解纠纷

梧州日报 2018-12-07 09:09 大字

本报讯12月3日,梧州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万秀区法院诉前委托,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当事人廖某、邹某与保险公司最终达成调解意见。

廖某因交通事故无法得到赔偿向万秀区法院起诉邹某及某保险公司,万秀区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该起案件委派给梧州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保调委的专业优势,争取成功调解该起案件。

在深入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保调委调解员与法院法官针对当事人的主要矛盾,通过远程视频平台耐心做调解工作,最终让双方打开心结,自愿就本案纠纷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双方通过“远程E调解平台”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据介绍,诉前委托调解作为调解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法院在正式立案受理前将一定类型的民商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员或行业组织调解,调解成功后直接由法院出具相关的民事法律文书,无需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而经济、便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妥善化解矛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子健骆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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