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 2020年前全市达标比例要达到八成以上

梧州日报 2018-12-07 09: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林翔)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梧州市2017~2018年度非贫困村村级组织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已统筹到位资金一亿多元,完成规范化建设村、社区170个,完成进度近半。

去年初,梧州市组织开展全市674个非贫困村、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发现非贫困村、农村社区普遍存在办公服务场所破旧、党建活动阵地不足等问题。对此,梧州市按照分类、分批原则,对非贫困村、农村社区服务场所实施三年规范化建设计划。

该项计划明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按照“统一风格、美观大方、贴近需求、一室多用、服务群众”的原则进行建设,主体建筑要体现岭南建筑风格特点,富含梧州本地的历史、民族、文化、习俗、特性等元素。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使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按照“一厅六室两栏”的基本标准设置;市级以上党建示范点建筑使用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按照“一厅七室两栏两中心”的基本标准设置。同时,服务大厅要统一公布人员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等制度内容。2020年前,全市80%以上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村级组织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资金按照市财政承担30%、县(市、区)承担70%的比例来统筹解决。据计划安排,全市674个非贫困村、社区服务场所实施规范化建设三年计划预算需投入资金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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