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占用道路私设斜坡被查处 全桂寿现场督导,希望商铺经营者守法经营做新时代文明人
本报讯(记者张超浩 梁萍 通讯员 张家光) 近期,银湖南路进行了整体提升改造,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华丽转身。但是,就在这一转身之间,崭新的道路面貌就被一些商家硬生生给破坏了。
近日,银湖南路位于市中医医院旁的一户商家为了一己便利,占用城市道路私设混凝土斜坡,被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除了斜坡被拆除外,涉事商家还将面临高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为进一步深化“城市建设提质年”活动,在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提质办的统一部署组织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洲区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主要街道进行巡查检查。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银湖南路街道两侧路缘石旁存在几处占用机动车道设置的混凝土斜坡。这些斜坡多为临街商铺私自建设,有长有短、有高有低,既影响了城市街道美观,也容易对过往行人、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为此,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对此类现象的集中整治,还路于民。
11月30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市中医院旁的银湖南路路口,依法对该路口路缘石旁两处私设的混凝土斜坡实施拆除,实现还路于民。据了解,该两处混凝土斜坡由附近一家经营五金、门窗的临街商户私自建设,占用机动车道约两平方米。
市委书记全桂寿来到现场进行督导。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城市建设提质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做新时代文明人”活动,对侵占和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坚决予以打击,绝不能姑息纵容。他希望广大商铺经营者依规经营、守法经营,做新时代文明人,共同维护城市良好环境。
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长洲大队相关执法队员表示,占用城市道路私设斜坡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列》,依法由有关部门责令涉事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涉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私设的混凝土斜坡已被拆除完毕,涉事商家也已前往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接受调查笔录,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拟对该商家处以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据涉事商家交代,两处斜坡都是近期建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员工开车从机动车道驶上人行道,并不知道在路缘石旁设置斜坡违反了相关法规,设置斜坡前也没有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
执法队员表示,银湖南路此前刚进行提升改造工程,城市道路面貌得以提升,但部分商家却为一己私利,擅自破坏道路。此外,该商家占道私设斜坡的行为已不是第一次,所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拟对其作出顶格处罚的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呼吁,临街商铺经营者应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和设施,不要为一己私利而占用、破坏城市道路。凡是已经擅自铺设类似斜坡的,请立即自行清除。
据悉,接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进行巡查检查,如再发现类似行为,将依法组织拆除行动,并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相关人员予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市领导黎永益参加了有关执法工作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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