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资格须在年底前年审 逾期未办理将暂停2019年门诊特殊待遇享受

梧州日报 2018-11-15 09: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欣鞠 通讯员 郑红毅 吴柳琴)从11月1日起,梧州市2019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年审开始办理,需继续享受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患者,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资格年审。

按照《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年审管理规定》,2018年经批准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居民(含原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员,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在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凭本人医保卡(含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无卡结算证)、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和定点医疗机构6个月内开具的疾病证明,到所选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审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2019年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年审,并同时办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逾期未办理资格年审的,将暂停2019年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待按规定办理资格年审后方可继续享受待遇,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年审完成前所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报销。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目前尚有部分2017年经批准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居民没有办理2018年资格年审。属于上述情况的市本级参保人员,如需享受2018年的慢性病待遇,可于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五楼城乡居民医疗管理科,办理2018年和2019年的门诊慢病资格年审(医保待遇从年审后享受);县(市)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该类人员逾期不办理的,2019年需重新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申请,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据了解,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等29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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