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更畅通 效率再提高 梧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推行“三当场三快”工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韦金雨)今年以来,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当场受理、当场调解、当场办结”工作经验,形成“快办、快调、快结”工作机制,让群众享受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今年8月初,来自广东的农民工伍女士受雇于黄某在梧州市做木工时手掌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8月23日,伍女士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随即邀请黄某到中心开展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黄某同意支付给伍某赔偿款13.2万元,双方签订赔偿协议。“没想到一天不到就能追回赔偿金,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伍女士当场连连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为提高办理效率,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快办、快调、快结”的办理模式,促使当事人诉求途径畅通,引导当事人快速进入法律程序。特别针对事实清楚、证据材料齐全的申请人事项,法律援助机构予以当场受理、当场调解、当场办结,优先指派给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调解,促使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对于申请人可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是材料不全或手续欠缺的情况,申请人作出限时补正的承诺后,法律援助机构会先行预指派案件承办人,过程中实行边受理边补齐材料。
据统计,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和协调处理群众维权求助事项件5032件,涉及人数6439人。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1393件,8%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窗口成功调解结案,为受援人争取利益21万元,促成6对夫妻和好;15.2%的法律援助案件在诉讼(劳动仲裁)阶段成功调解结案,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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