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摩托车 如何销户报废?

西江都市报 2018-10-20 15:06 大字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我有一辆摩托车,在2010年时被人盗走,当时已经报警处理,但警方没有给我出具相关报案回执。近期,梧州市正在处理年审过期的车辆,市车管所要求我报废这辆摩托车,请问我该如何办理销号报废手续?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二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根据您所述情况,机动车未交售至机动车回收企业,故未能办理注销业务。

鉴于您的车辆已经被盗,建议您收集相关材料送车辆被盗所在地的派出所,并确认派出所是否将车辆录入被盗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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