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网络问政 异地就医备案 申报条件有哪些?

西江都市报 2018-09-29 15:14 大字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到南宁或广州就医住院治疗,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备案?梧州市异地就医备案申报条件有哪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南宁或广州就医住院属于异地就医,应及时在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梧州市异地就医备案具体申报条件为,异地安置退休: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转入定居地;异地居住:异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异地工作: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时间在3个月以上;异地急诊: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异地转院: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

不符合以上备案申报条件或未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而在异地住院的,属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参保地住院治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基础上,在广西区内异地住院降低15%,在自治区外异地住院降低20%。

梧州市从2018年6月30日起开通广西区内未办理异地备案参保人员(以下简称“未备案人员”)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未备案人员在广西区内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刷卡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属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在参保地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5%。

要进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不符合以上备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到广西区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凭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或检查化验报告等病历资料办理自行转院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跨省异地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属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在参保地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20%。

在未开通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住院医疗费用无法直接结算的,须在出院后90天内携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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