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 不是想挖就挖 今年以来梧州市已发生8起擅自破挖城市道路事件,其中3起已立案

西江都市报 2018-08-28 15:3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谈仲文) 今年3月,广西梧州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城市道路挖掘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富民三路梧州学院东门对出城市道路上挖掘水泥路面,被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2万元的罚款。近日,当事人缴纳了罚款。

据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区已经发生8起擅自破挖城市道路事件,其中3起已经立案调查,城管部门作出共约4.5万元罚款。

8月27日,记者从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万秀执法大队了解到,今年3月10日下午4时,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施工人员在梧州学院东门对开的城市道路上挖掘水泥路面,经现场调查,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许可证明。对此,执法人员予以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发出《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内自行整改。经勘验,施工人员挖掘的路面面积为55平方米。万秀执法大队建设中队队长张文裕表示,根据现场调查取证结果,当事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此,城管部门对其作出了2万元的处罚决定。

采访当天,记者在梧州学院东门对开的路段看到,原来被擅自破挖的路面已经恢复原貌,该处路段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据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往年,今年市内发现并查处的擅自破挖城市道路案件有所增加,大部分为通讯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通讯线路、自来水管道、电力线路等方面的施工。对此,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将加强日常巡逻,对未经许可擅自破挖城市道路的,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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