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家底统一确权再盘活 梧州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本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黄莉萍)8月23日,梧州市举办培训班,向各乡镇负责人贯彻、解释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的安排,资产清查登记完成时限是今年年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象,是历史沿革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乡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政府拨款、减免税费形成的尚未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
目前,梧州市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演变过来。按照资产归属,集体资产分别属于原来的生产队、生产大队和人民公社,甚至存在交叉,资产归属不清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所有各类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关系分三类进行确认:第一种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第二种是汽车等动产,第三种是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目的是要将一个村内属于不同经济组织的资产,按所属确权到相应的经济组织集体。
市农委经管站负责人介绍,清产核资确认权属之后,将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台账,通过建章立制,切实把集体资产管好用好。同时,各级要建立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全市建立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网络体系,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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