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 李某强以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梧州日报 2018-08-22 09:08 大字

本报讯 “警察,就是这个人打我。”

“是你欠我钱不还,而且我也没打你”

今年4月29日,李某强与钟某某相互争执着走进红楼派出所(合署)接警中心,红楼所社区民警李汉光、黎德祥分别接待了这两位争得面红耳赤的“客人”。红楼所社区警务队,是梧州市警务机制改革的成效之一,队内警员,都是在派出所基层“摸爬滚打”多年的老同志,社区业务能力极强,善于交际,三言两语,李某强(以下简称“李”)和钟某某(以下简称“钟”)就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4月24日上午,“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钟”, “李”提出有一个信都到南丰的二级路工程需要施工队,希望“钟”接下这一工程,双方经过商讨,“钟”就以1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双方签下了一张信都到南丰的二级路工程劳务协议。接下来的几天内,“钟”在与“李”的交涉中,觉得“李”是在骗他,于是便约“李”面谈,想“李”把10000元退还给他,“李”不愿意并声称没有骗“钟”,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双方争执进派出所的一幕。

在与李某强的交谈中,民警李汉光和黎德祥作为警察的敏锐感让他们觉得,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于是两人开始与“李”唠嗑,东聊聊西聊聊,把同样的问题以不一样的方式去问,“李”的回答渐渐地“露出了马脚”,不仅前言不对后语,更加漏洞百出。民警李汉光更通过对“钟”谈话,将得到的信息在网上一查,贺州信都的二级路工程是到扶隆,不是到南丰,而且工程还没有人去承包,而且关于工程上的问题,“李”的回答经查证,全是假的。民警李汉光和黎德祥随即将情况流转到红楼所侦查破案队。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某强的满口谎言被一一揭穿,最终交代了全部的违法犯罪的经过。经审讯,李某强(男,61岁,广西梧州人)对其以虚构信都到南丰的二级路工程骗取他人保证金为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与他人签署的信都到南丰的二级路工程劳务协议也是其在网上查询修改而得,目前,李某强以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廖敬生 何金明)

新闻推荐

提前宣传政策 开通热线释疑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做好大学新生资助工作

本报讯(记者梁燕如通讯员秦岳文)目前,2018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接近尾声,梧州市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持续做好录...

梧州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