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被罚?

西江都市报 2018-08-14 15: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吴健锦)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被罚款100元?近日,一张关于车辆违法处理信息的截图在不少本地网友的微信平台上传播。该截图上显示,车辆因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而被罚款100元,这引起了不少驾驶员的关注。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会被罚款?在城市道路车辆与前车的安全距离是多少,这样的“罚单”又是怎样开出的?梧州交警昨日对该“罚单”进行释疑。

网传的车辆违法处理信息截图中显示,8月4日晚,一辆小车在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梧州四中路口,因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而被罚款100元。对此,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现场处警中队中队长邓世立介绍,这张“罚单”系一张交通事故罚单,是8月4日晚上新兴二路梧州四中路口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事故后,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认定时人工开具的,并非车辆在日常行驶中被电子警察抓拍认定的,也不属于执勤民警日常巡逻执法时现场进行的处罚。

据了解,如果发生事故后,双方能及时到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由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或由事故双方进行协商后处置,这个罚款就不会产生;但事故双方不离开现场,由交警部门到场来判定事故责任,交警部门根据追尾事故的成因判断,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因此对后车进行了相应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梧州市的电子警察暂时不会对车辆是否保持安全距离进行抓拍,但对于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广大驾驶员需细心留意。在城市道路,机动车前后车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是30至50米,如果车速较快,应该与前后车保持更远的安全距离,让驾驶员遇到意外情况时有反应和刹车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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