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时高效化解医患纠纷 小调解发挥大作用

梧州日报 2018-08-08 09:41 大字

本报讯8月2日,龙圩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一个紧急的电话,来电者称有患者李某在龙圩某诊所因救助无效死亡。患者家属随即找到诊所负责人覃某要求覃某作出解释并赔偿损失,但覃某认为他并不是主要过错方,赔偿没有依据,双方各执其词,为使双方的争执有个合理结果,医患双方一致同意到龙圩区医调委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龙圩区医调委调解员和龙圩区司法局基层股工作人员马上行动起来,兵分两路,一路赶往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安抚家属情绪,配合龙圩区卫计局做好证据的封存,一路则留在调解室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时刻准备接待好双方当事人。

在双方当事人到达调解室进行调解后,调解员了解到:双方主要的争执在于覃某是否应当为李某的死负责任,如果要负责,要承担多少责任。覃某认为,因李某病情较为严重,需要更好的医疗条件,他早就劝过李某尽早去其他医院就诊,是李某不肯并且强制要求他开药,所以他并不是主要过错方。李某配偶对覃某的解释存在疑义,认为李某是在服用覃某开的药物后才死亡的,覃某应该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需医方承担责任的话,调解员首先向患方解释,赔偿一定要有凭有据,需明确李某死因才能确认责任归属。调解员建议患方先对李某尸体进行死因鉴定,患方表示拒绝,因为死因鉴定行为与其家乡入土为安的风俗习惯相悖,并希望医方能在未确认死因的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对死者的死亡丧葬费作出一定支持。考虑到患方遭此不幸,出于同情加上了解到患方家庭经济情况较差,医方表示愿意承担患方的死亡丧葬费共33000元。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医患纠纷事件从早上8时发生,8时30分提交调解申请,12时之前调解成功,中间不过短短四个小时。调解员在这四个小时中做的大量工作,让这起医患纠纷较为满意地解决,面对迫在眉睫的医患纠纷,“小”调解充分发挥出了它的“大”作用。

(段欣希 李桔云 邹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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