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盗窃还留下“暧昧”字条

西江都市报 2018-08-02 15: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通讯员李强 莫秋萍)“我喜欢你,我看上你了。”7月25日凌晨4时许,租住在长洲区某出租屋的两姐弟发现家中现金与首饰被盗走,现场还留下了几张意味不明的纸条,姐弟俩赶忙报警。经过调查,两小时后长洲公安分局就抓获了同租住在该栋出租屋的犯罪嫌疑人吕某。

7月25日凌晨4时20分许,兴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出租屋三楼被人入室盗窃,损失现金若干元、金饰价值若干元,接到报警后,长洲分局立即派出刑侦技术人员前往勘查现场,了解案情。

据了解,受害者为两姐弟,分别租住在同栋出租屋的一楼和三楼。案发当天凌晨3时许,姐弟俩正在一楼休息,弟弟突然听到房间窗外传来阵阵异响,怀疑有小偷要偷他的摩托车,便赶紧叫醒姐姐一起到门外查看,结果没有发现小偷,却发现原来放在三楼房间的摩托车钥匙正插在车上。两人赶紧跑到三楼查看,发现三楼的房门已被撬开,房间物品被翻得乱七八糟,存放在房内的现金和首饰都不见了,于是马上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数张写有“我看上你了”“你小心点”等文字的纸片和布片。结合纸片文字信息及现场勘查结果,民警进行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显然经过提前踩点并知道当晚受害人没有住在三楼房间里,应该是对受害人的日常作息时间及活动情况有过深入了解。作案时,犯罪嫌疑人对作案现场及居民作息情况熟悉,作案过程未引起周边居民注意,因此附近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纸条上的内容,民警推断犯罪嫌疑人可能为单身年轻男子。

民警询问房东和该栋出租屋租户后得知,三楼确实有一名20多岁的单身男子租住。当天清晨6时许,民警正在对租住的群众进行访查时,20多岁的男子吕某刚好从外面返回,民警遂对其进行询问,男子开始慌张起来,吐字不清,眼神闪烁。民警对比现场掌握的证据,发现该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立即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盘查。

在民警现场勘查得到的大量证据证实下,男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据犯罪嫌疑人吕某交代,其租住在该栋出租屋三楼某房间,因近期手头拮据,想找点钱花,便动了歪念头。经过观察,吕某了解到受害者租住的房间长期无人居住,便于凌晨2时许撬门进入房间实施盗窃,盗走现金首饰若干。目前,吕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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