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管理规范农药经营 市行政审批局颁发首份《农药经营许可证》

梧州日报 2018-07-20 13:1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柳双 通讯员 刘斌 刘钊夏)7月18日,梧州市兴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从市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刚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梧州市颁发的首份农药经营许可证。

据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前身是由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所有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今年8月1日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标志着梧州市农药经营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农药经营行为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农药管理工作从过去的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该局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者方便快捷地申领到《农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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