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连发两起交通逃逸事故

西江都市报 2018-06-15 15:45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石桂晖 苏多恩) 交通肇事后逃逸,以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这只是天真的想法。相反,肇事者因为逃逸,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6月11日至6月13日,梧州市发生了两起儿童被撞而肇事者逃逸的事故。6月13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根据“天网”监控,迅速侦破这两起交通逃逸事故,两名交通肇事逃逸者被抓获归案。

昨天,在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逃逸案件侦查中队中队长曾毅介绍了这两起案件的案情。

撞伤孩子却谎称

“孩子自己摔倒”

6月11日12时许,张某驾驶摩托车搭乘一名老人行驶至长洲区正阳村路段时,撞倒一名年约3岁的小孩,孩子被撞后大声哭泣,引来不远处的家长。此时,张某发现除了自己搭载的老人目击事故外,并没有其他的目击者,于是便对小孩家长谎称:“孩子是自己摔倒的,我只是路过把小孩扶起来。”随后驾车离开。

大约一个小时后,家长发现孩子不断哭泣并大声喊疼,于是把孩子送到医院检查。经检查发现,小孩小腿骨折,右脚4根脚趾骨折。随后,孩子的家长向警方报案。

逃逸案件侦查中队的民警接警后,经过对事故现场走访勘察,结合孩子的伤情并咨询医生、法医,初步认定该起事故为交通逃逸事故。

随后,警方通过调取“天网”监控及入村搜索辨认,找到了当时搭乘摩托车的老人,并确认了肇事的摩托车驾驶员。最终,民警于6月13日将肇事逃逸的张某抓获归案。在多重证据下,张某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交警部门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张某将面临记12分,罚款1000元,降级驾驶证并处15日内拘留的处罚。

送伤者到医院后离开

也算肇事逃逸

曾毅介绍,6月13日当天刚把张某抓获归案,侦查中队又接到一起儿童被撞而肇事者逃逸的警情。

6月13日13时50分左右,一名9岁儿童在富民二路东山冲对出斑马线过马路时被一辆燃油助力车撞倒,驾驶员撞倒小孩后马上将其送到市红会医院急诊部,但驾驶员放下孩子转身就跑了。

半小时后,警方接到小孩家长报警,称小孩被车撞了,腿部受伤严重,受创面积大。事故处理大队逃逸案件侦查中队民警马上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随后到医院看望伤者。

随后,民警通过对比“天网”监控发现,该起事故的肇事者是一名年约十几岁的中学生。经过追踪、摸排,警方锁定交通肇事者为梧州市某高中高三学生董某,今年18岁,刚考完高考。当天23时,民警在董某家中将其抓获。

据董某说,当天他驾驶燃油助力车在斑马线上撞倒孩子后,见到孩子腿部受伤,就马上驾车送孩子到医院。但到了医院后,他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燃油助力车又属于非法上路行驶,同时担心家长责骂不愿意赔钱给受伤的孩子,于是董某便离开了。

交警部门介绍,目前警方已委托法医对孩子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孩子伤情鉴定为重伤,加之董某无证驾驶并逃逸,董某或面临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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