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防范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西江都市报 2018-06-09 15:4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谢韵)为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期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及万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监察员,陆续进入市内一些重点工程工地现场,了解企业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建筑业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6月6日下午,劳动监察员来到梧州学院内的在建项目工地进行巡查。据悉,梧州学院的三个在建项目分别是综合实验楼、学生宿舍楼及教师公租房。项目所涉及的农民工人数较多,劳动监察员除了检查企业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外,还深入工地现场,向农民工询问其工资发放情况。

经询问,劳动监察员发现,尽管三个项目建设企业能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但工资发放方式多是现金支付。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梁凯波表示,现金支付方式不容易留下支付记录,不利于日后农民工维权,也容易被别人冒领。最好的支付方式,是企业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人工资。但就目前走访的情况来看,鲜少有建筑业企业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

“现实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农民工是短期工,只在这个工地工作几天。若企业为其开通银行卡支付工资,工作也比较繁琐。”梁凯波表示,针对现实情况,他们主动作为,将《农民工维权手册》及相关的宣传资料带到工地,让农民工熟知维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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