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工商局关于企业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待列严的 提示公告

梧州日报 2018-06-06 09:27 大字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的企业,将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请全市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早履行年报等相关义务,并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逾期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自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请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 通过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查询或通过信息公告-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公告查询。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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