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不规范遛狗市民被劝诫

西江都市报 2018-05-26 15: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通讯员梁观远)“携犬出户要注意给犬只戴上牵引绳,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5月24日晚,在万秀区西堤路沿线遛狗的市民收到了来自执法人员的温馨提示。当天晚上,为了加强梧州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卫计委、农委、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万秀、长洲两城区开展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

当晚的行动主要针对携犬出户的市民进行巡查,提醒市民养犬、外出遛犬须遵守《梧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不规范养犬的市民进行劝诫。

晚上8时许,万秀区、长洲区同时开展整治行动,万秀辖区的执法队伍巡查河东防洪堤(从桂东医院到文华商场)堤面路段和西堤一路河堤(河西南城百货对面防洪堤至防汛指挥部路段);长洲辖区的执法队伍巡查丽港华府小区到海峻达卡地亚小区对出防洪堤路段。

记者跟随长洲辖区的执法小分队沿防洪堤一路巡查。晚上8时30分,一名市民牵着一条金毛巡回犬在防洪堤上散步,该名市民手上还拿有数张纸。“市民您好,现在梧州市开展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您的犬只体型较大,携犬出户请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免疫证明,为犬只佩戴犬只标志牌,以及为犬只戴好牵引绳,及时清除犬只的排泄物,如果携犬进入电梯间,请为犬只戴上嘴套。”执法小分队的民警先是上前检查该名市民是否规范携犬外出,随后对市民派发宣传单,并对市民进行温馨提示。

当晚,不少市民接收到来自执法人员的温馨提示,有部分市民对携犬出户要牵绳等措施表示不理解,民警也耐心向市民进行解释。

据统计,5月24日晚,市公安局、万秀、长洲两城区公安分局共出动警力35人,城区城管执法大队共出动工作人员8人,对10名携犬外出、遛犬不栓牵引绳、不给犬只戴嘴套溜犬的群众进行了教育劝诫。

梧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杨勇介绍,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将成为一项常态化的整治,执法部门将结合《梧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梧州市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梧州市养犬管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下一步,公安部门还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犬吠扰民、不按规定拴(圈)养犬只、犬只随意敞放、限养区内一户饲养多只犬或饲养禁养犬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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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身份证”到何处办理?

整治行动开始后,不少市民关心,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免疫证明等犬只的“身份证”要去哪里办理?记者根据2012年5月施行的《梧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和2018年5月印发的《梧州市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归纳了几点,供市民参考。

根据《办法》,犬只管理区内犬只实行强制免疫、登记制度。养犬人自养犬之日起15日内,必须携饲养的犬只接受免疫,并到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未经免疫、登记的,不得饲养。

准养的犬只繁殖的幼犬,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90日内将幼犬进行交易或赠与,否则视为留养,养犬人应为幼犬申请办理养犬有关手续。犬只管理区内的单位、个人养犬的,应当告知住所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识牌,给犬只植入身份识别芯片;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说明理由。受理单位申请的,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方案》,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犬只免疫、检疫等防疫工作,对犬只诊疗等活动进行监管;免疫合格的,发放《犬只免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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