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要持证 遛犬须约束 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 梁萍 通讯员 杨妙英)5月16日,梧州市多部门联合印发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整治不按规定登记、饲养、经营犬只和携犬外出不束链绳,以及携犬违规进入公共场所、不清理犬只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犬吠扰民等行为,推进犬只规范管理。
按照行动方案,梧州市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属地原则,三个城区政府组织本辖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有关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治。犬类经营活动方面,由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对各辖区内经营的犬类养殖场、犬只临时交易集散地、宠物商店、宠物医院诊所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个人携犬出户污染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由辖区公安分局牵头组建联合执法队,配备专门工具,在市民溜犬相对集中的时间、地段进行执法,对市民携犬只外出溜犬未给犬只束链绳、戴嘴套和便袋,不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并携犬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情况,进行指正并要求整改,拒不配合的根据梧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整治犬只扰民方面,由城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犬吠扰民,不按规定拴(圈)养犬只、犬只随意敞放、限养区内一户饲养多只犬或饲养禁养犬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针对犬只伤人方面,由各城区派出所对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治安案件进行处罚。针对饲养违章犬、流浪犬、野犬收容方面,建议由政府设置犬只临时收容点,对相关犬只予以收容救助。
据了解,早在2012年梧州市便出台有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对犬只的免疫、登记、日常管理及犬只经营、诊疗、救助和处理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办法指出,城区东至云龙大桥头、西至金晖车站、南至西江北岸、北至桂江二桥头范围内设定为犬只管理区,准养犬只准养证和免疫证“两证”齐全的犬只,并要求一律拴养或圈养,未经免疫和到公安部门登记的,不得饲养。
市“城市建设提质年”活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开展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梧州市“城市建设提质年”活动和创建“美丽梧州·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一项工作部署,集中整治阶段为5月18日至24日,各城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开展工作,重点把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民人身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到位,并谋划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规范养犬行为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陈凡)日前,一名大学社区居民致电本报反映,设置在文澜路通往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方向便道上的垃圾站散发浓烈气味,影响...
梧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梧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