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畸形患儿有望获补助
本报讯(记者 陈素雅 通讯员 韦晓燕)记者昨日从梧州市妇幼保健院获悉,即日起,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患儿可申请专项救助,最高可获30000元医疗补助金。
据悉,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在去年启动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今年梧州开始实施该项目,目的是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的干预技术、治疗效果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救助范围限于城乡患病儿童进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在2017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该项目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0000元医疗补助金。
根据项目方案,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临床诊断患有6类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年龄为0~18周岁(含18周岁);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资料;在自治区内外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项目对患儿药费、放射费、手术费、输血费等多项医疗费用进行补助。患儿法定监护人提出医疗费用救助申请,需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交至患儿曾经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提供相关材料。
医务人员介绍,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而该项目针对临床诊断的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分别为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以及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
根据规定,广西实施该救助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共9家,包括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梧州市妇幼保健院等。有申请意愿的家长可向患儿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了解详细内容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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