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停车难 治理停车乱 相关单位负责人解读《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

梧州日报 2018-05-14 09: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杨苑君)将于今年7月施行的《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引发市民关注。5月10日,梧州市举行《条例》学习交流会,相关单位负责人就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据了解,《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涉及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机动车规范停放等内容。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海清说,制定《条例》是为了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还路于民,让市民能停车方便、出行畅通。

李海清介绍,近年来梧州市机动车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而公共停车位建设滞后、公共停车位被私人占用等问题突出,导致公共停车位的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另一方面,一些专用停车场未能开放、共享,有限资源未能充分利用甚至存在闲置现象。另外,从城市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角度看,公共资源总量是有限的,必须建立起使用、调剂的相应机制。从全国来看,大多数城市已经没有全天候免费的道路停车位,而梧州市民的停车理念还停留在享受“免费午餐”上。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肖则理介绍,为避免部门职责划分不清,保证《条例》顺利实施,《条例》第六条根据上位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以及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市发改、国土、建设、公安交警、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财政、工商、人防、价格、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对于市民非常关心的停车场收费问题,市物价局副局长区健玲表示,依据《梧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停车场的性质和类别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对商业全额投资或商业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专业停车场,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商业场所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依法设置的城市道路停放区、道路停车泊位,机场、车站等配套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益、公用单位面向社会开放、依法办理手续、取得经营资格的停车场等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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