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

西江都市报 2018-04-29 15:13 大字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梧州市食品安全办、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药品安全,过个平安欢乐的节日。

一、认真选购新鲜合格食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采购食品和原料;注意查看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标识完整;购物后应索取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

二、慎重购食高风险食物。生食类海产品、凉菜冷食、野生菌、小龙虾等需谨慎购买;不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和来历不明的“野味”、各种标称“功能”的自泡酒、标识不清的“假酒”。

三、食物制作要烧熟煮透。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杂摆放,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和外出就餐时打包的食品应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蔬菜类不要隔夜食用,冰箱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

四、选择正规餐饮场所用餐。应到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级别高的餐饮单位和环境整洁、证照齐全的就餐场所用餐;如果多人聚餐,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要注意用餐场所通风透气,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五、网络订餐要注重质量。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六、购买药品时,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不要盲目购买广告宣传的药品。购买处方药一定要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可根据自身症状和用药经验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谨慎参加保健食品的免费体验活动,如有疾病请到正规医院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在食品药品消费过程中,如发现或怀疑食品药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梧州市食品安全办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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