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瓷砖出现破损引纠纷
本报讯(记者 黄颖盈 通讯员 李晚昌)近日,市民章先生通过物流方式从钦州采购一批瓷砖,却在收货时发现大部分瓷砖已损毁。更让章先生郁闷的是,负责托运的物流方不仅推脱责任,更以“保丢不保损”为由拒绝章先生的赔偿要求。4月8日,经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调解,物流方向章先生表达了歉意,并向章先生支付补偿金705元。
3月18日,家住新兴三路的市民章先生相中某品牌瓷砖,并托钦州的朋友帮忙选购,然后选择了某品牌物流公司托运至梧州。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正当章先生满心欢喜接货时,不料卻被“浇了一头冷水”——这四箱瓷砖抵达某品牌物流公司位于梧州市西环路的物流点时,大部分已破碎、损毁,无法修复。对此,章先生当即拒收,并向物流方提出全额货款的赔偿。
面对章先生的诉求,物流方以“保丢不保损”为由明确拒绝,还告诉章先生说,“如果坚持需要赔偿,物流方可以让步,考虑把这次托运所需的运费和保险费230元免除”。对此,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一来既然自己已经交付了相应运费和保险费,物流方自然是要“保丢”,要把货物按约定送到指定地点,二来这批到货的瓷砖并不是只有一点点损坏,而是几乎全部损毁,作为运输的物流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章先生只好在3月28日前往市消委会请求帮助。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经过三次真诚协调以后终于达成调解,物流方最后决定向章先生给予705元作为补偿,4月8日章先生收到了这笔款项。
那么,消费者在邮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才能避免这样的纠纷呢?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物流方托运易损品或者对保存有特殊要求的商品时,最好能够选择有口碑、具备相应资质和运输条件的物流方。与此同时,双方在签署运输合同、协议或者作约定时,最好能够就其中的条款和附加说明进行充分沟通,特别是在遇到像“保丢不保损”及其他类似疑似不合理的款项时,要及时让对方作进一步说明,并按实际情况要求做出变更。此外,消费者还应注意保留相应的单据,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够提供有效凭证,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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